每日筆記

前言

今天有以下幾個主題:

  1. 看房日記
  2. 以租房作為矛盾論的舉例
  3. 論「道」

看房日記

今天扛著沈重的身軀,行走在中壢區新明市場旁。喧囂聲此起彼落,充沛著菜市場的生機,也代表著龍蛇混雜的可能。

看房需要注意的事項,可以在【租屋看房要注意的100件事,超詳細「租屋檢查表」免費下載!】這篇文章中學習。
然而撇除文章中提到的部分,其實租房看房,考驗的也是自身對生活的了解與認知。

自己是否知道平時生活的習慣,作息上會用到哪些工具、儀器,資源(例如水)的來源從何而來,都可以反映在看房租房這件事情中。一個對生活不夠熟悉,不會時常省思日常的人,很容易在看房時不清楚自己「應該了解」什麼。

這次看房最大的心得,是要對生活周遭的環境有所了解。
能否注意到環境的優劣,從生活圈到家中,進而抉擇、改善,是一件很重要的。

這次看房還出了一點小意外,預約了兩個協助看房者,看的居然是同一間!
情急之下,只好趕緊打開租屋網,繼續尋找其他可以接受的租屋處,詢問是否能夠看房。

俗話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其實母親對市場周遭的環境並不滿意,開頭的龍蛇混雜也是母親的心得,這件事也因此加深我「看房一定要實際去周遭走走、了解實情」的想法。幸運的事,在距離新明市場走路 5 ~ 10 分鐘的住宅區,找到了合適的房屋。
我可以理解父母對小孩生活環境安全上的顧慮,我自己也會希望住的環境可以更加寧靜、安穩一點。

最終選定的房屋,於交通上,距離新明市場走路 5 ~ 10 分鐘,距離 133/132 公車站牌 3 ~ 5 分鐘;於環境上,寧靜清幽;於居所上,大小適宜、用具齊全(沒有烘衣機,但有曬衣服的地方)、乾淨,且價格相比市場旁更加便宜(有考慮過以往租客的電費,或許持平,過環境上比那邊好很多)。
在價值上,好與壞時常轉變。房間在 5 樓,沒有電梯。距離新明市場原本 1 分鐘的路程,變成 8 ~ 10 分鐘。於「體力」、「墮性」、「省時」上,以常理來說是負面的,但!考量到時常久坐電腦桌前,長期缺乏運動量的情況下,擇此而居,反而可以強迫「自己」要運動,乃硬性上之推波助瀾,實屬利大於弊。

除了看房上的學習,法律知識上的學習也很重要。就算對自身生活暸若指掌,在簽約的事情上我還太過年輕,缺乏實際經驗,有很多細節是我自己無法注意到、有所不知的。和大家分享今天的經驗:
租房付款前,要確認對方是否是詐騙,一定要看對方是否有「所有權」,還要核對身分證件,看是否與所有權狀上的名稱相同等等。若對合約有所疑慮,提出修改,雙方同意後有很多執行方式,包括錄音、手寫改動後簽章等等。因為是租屋,合約上通常會有對「屋況」(家具的供應情形等)的描述,若承租人損壞,要予以賠償。簽約前,一定要雙方一起核對,簽約後,還要記得拍照錄影,為自己保留居住前屋況的證據。

以上就是今天的看房日記,很幸運找到租屋處,也感謝母親假日時陪我出來走路運動,協助我看房,指導我簽約事項。

以租房作為矛盾論的舉例

什麼是矛盾?

什麼是矛盾?簡單來說,矛盾就是對立面的統一和鬥爭,即對立統一,底下將以租屋這件事作為舉例。
(思考對立與統一關係時,可以先從供需下手,思考兩個對立面供應和索取的東西為何?爭奪的東西為何?)

  1. 對立關係的舉例:
    出租者能夠提供房屋,希望獲得金錢;承租者希望使用房屋,為此提供金錢。
    因此,出租者與承租者彼此是對立關係,雙方都希望能在金錢和房屋的使用上達成共識。(這邊可以說是以金錢和房屋為根基完成地承租者與出租者的「循環」。承租者 -> 金錢 -> 出租者 -> 房屋 -> 承租者。)
    出租者追求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並確保房屋的保護和維護,而承租者則追求適合的住所並希望得到合理的租金和良好的居住環境。
  2. 統一關係的舉例:
    沒有承租者,出租者無法獲得租金收入,也無法充分利用房屋資產。同樣地,沒有出租者,承租者難以找到合適的住所,無法滿足自己居住上的需球。因此,出租者和承租者之間是「相互依賴」的,他們的存在與合作是租房市場的基礎。
統一性和鬥爭性

統一性

  1. 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意味著矛盾的雙方是相互依賴、戶為前提的,不能孤立的存在和發展,一方的存在和發展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和發展為條件
  2. 矛盾同一性表現在另一方面是,矛盾的雙方不僅僅相互依賴,而且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向著相反的方向轉化。同時,矛盾雙方轉化的前提,一定的條件是必須的,沒有條件不會有轉化。

以租屋的例子來說,沒有承租者,就沒有出租者;沒有出租者,也沒有承租者。
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兩者是有可能發生轉化的。舉例來說,身份的轉變。若哪天承租者賺了大錢,出租者好賭成性,輸掉一大筆錢,承租者有錢買房做投資,出租者欠錢只好變賣房屋,兩者的身份就有可能發生轉化。承租者 -> 出租者;出租者 -> 承租者。

鬥爭性

所謂鬥爭性就是矛盾的雙方相互對立、相互排斥,體現出矛盾雙方相互分離的傾向。作為哲學範疇的鬥爭,僅僅表示對立面之間的相互排斥,排斥的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

以租屋為例,承租者與出租者原為相互對立、相互排斥的關係,兩者各自擁有自己想要的利益與目標(錢、房屋使用權),為此彼此爭奪。

總結矛盾統一性和鬥爭性的關係

  1. 無論是矛盾的統一性還是矛盾的鬥爭性都是矛盾不可或缺的屬性。只要是一對矛盾,它的雙方必然是相互依存、戶為前提的同時也是相互鬥爭、相互對立的。
  2. 矛盾的鬥爭性是絕對的,統一性是相對的。
    (鬥爭性是絕對的,因為它們存在對立的利益和目標。然而,統一性是相對的,因為在一定情境下,雙方可以通過合作和協商達到共同的目標。
    我會理解為:一定有鬥爭,所以鬥爭是絕對性的,然而可以合作、協商到什麼樣的地步,可以有很多基準點做比較,是相對的。)

論「道」

先說結論:修真以和,若「理」能自成循環,即為真,為道。

底下是我在讀完矛盾論後,試著沾矛盾論的邊,描述我認為「道」是什麼?(老子說的那個「道」。)

何為道?

對立統一體,是不是可以想成一種循環?
歷史上的朝代總是分分合合,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
分時鬥爭 合時統一,兩者是一個不斷循環的過程

這個「環」,是否可以理解為「合」的具象化表現?
(我們能夠想像一個環,或者一個圓,然後上面某些部分代表對立的時期,某些部分是統一的時期。 而對立和統一的轉換也僅在須臾之間,可以是環上一個無限小的點)

環是一個很酷的東西,若僅用二維去看,它會不斷重複,然而這個不斷重複的環,有可能是三維空間中的一個螺旋。
(用更高維去看,他們有可能並不重疊。若要針對更高維去看這件事討論…得以下論述)
用更高的維度去看,可以是創造,可以是破壞(環的破壞),也可以是合
用更低的維度去看,可以是創造(環的創造),可以是破壞,也可以是合

(版面關係,我把東西拖出來講)
【用更高的維度去看是創造:這需要額外論述,但…我想概念上是可接受的…吧?在AI領域應該可以有類似的想法可供參考】
【用更高的維度去看也可以是合:這也需要額外論述…簡單舉例:加上「尺度」這個思考維度,時間亦可成環】
【用更低的維度去看是破壞:破壞原有的豐富度,從三維螺旋到二維成環,必定少了些什麼,這是破壞東西豐富度、本質的表現】
【用更低的維度去看也可以是合:已舉例 -> 從三維螺旋到二維成環】

創生(創造)與毀滅(破壞),亦是矛盾,亦可成環
更高與更低,亦是矛盾,亦可成環
而得 -> 環環相扣

毛澤東的矛盾論,就像闡述了對立和統一是一個二維的環,因此同時闡述了什麼是合。
如果可以接受「循環的環」與「合」宛若「薛丁格的波動力學」與「海森堡的矩陣力學」般,彼此等價
那只要能夠循環,就可以是合的體現

經濟是一個循環,因此它把全球多數的國家合在一起
水循環,把大海和陸地合在一起
潮汐循環,把地球和月球合在一起
血液循環,把身體各個臟器合在一起
能量與物質循環,把宇宙合在一起

修真以和,若「理」能自成循環,即為真,為道

補充一

有很多東西需要做更多的論述,並試著把那些論述統「合」,看是否能成「環」

but,或許有個捷徑 => 既然需要「證」其為環,「理」就成環了 => 同時是一個「理 自成循環」的例子
(當然,我的想法可能是錯的、存在邏輯問題的,那就是我需要繼續修的部分)

上述   合理(環)與不合理(環),意為「有理(成環)」與「沒有理(不成環)」,亦是矛盾,成環 => 亦是環環相扣的表現

得果(環):環 與 合,一體兩面,為真,為道

(一體兩面:回到「圓」這個酷東西,線的兩端(矛盾)「合」在一起即成環,「合」與「成環」是同時發生的兩件事,從「合」的角度看或從「環」的角度看,都是在看同一件事 => 用毛澤東的矛盾論來說的話…可以解釋為「對立統一體」吧?嗎?)

補充二

【底下對「合」、「環」、「真」、「道」論做補充,順便解釋為什麼「人生只是一場冒險」】
我雖然對「道」做出了解釋
但老子也說過,可以解釋的,就不是「道」
只可「意會」,不可「言語」

而我的理解是
不可言語:也就是說,「道」應該不只如此,如果「只」透過「客觀」去描述、傳達「道」的存在,是無法真正悟「道」的(更簡單的說,只傳遞,何來「悟」之說?)
只可意會:唯有具備主觀意識者,能得「道」
(總的來說,如果我傳遞的對象不具備主觀意識,它也無法得「道」、悟「道」)

主觀與客觀,亦是矛盾,亦可成環

修真以和,若能夠贊同我以客觀角度出發描述的「合」、「環」、「真」、「道」論,再加上如何用主觀的角度去看待合環真道
那身為「人」,我還需要修什麼?

=> 我覺得是「能力」

人由價值觀與能力組成, 價值觀亦是種能力
以毛澤東矛盾論的主、次要方面來說,能力是主要方面

我需要把我悟「道」(主觀能夠理解的),與實物(客觀能夠描述的)相結「合」,因此,要修能力 => 結合之力
(悟道,唯主觀可做。實物,主觀描述說不清,唯客觀可現。)

若真有神,神為什麼可以把萬物合在一起?可以做到任何事?
答案,已曉
同時,得神就是人,人就是神的環
不過兩者維度可能不同

就算解析了合環真道,也要來世上走一遭
這是就是人生
是我說人生不過是場冒險,背後的理由

補充三

悟道不是一定要出家或什麼的,我反而覺得那是種沒悟道的體現(沒有什麼一定,即為一定。)。
人生在世,唯修真矣,然此真、此道,亦包涵世間啊~
能出家與否,能成神與否,若真都能做到,神可以做到任何事情,亦不能做到任何事情,肯定也可以當人,可以當出家者,可以當神,也可以都不當,這樣才會「理 自成循環」,才是真道。

今日影片分享

影片主題:以租屋為例說明什麼是矛盾論!什麼是矛盾論?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